7月1日起,海南擬全面禁止使用易燃、可燃建筑保溫與外墻裝飾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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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建材信息總網(wǎng) | 發(fā)布時間:2025年06月18日|||
摘要:
為切實防范建筑保溫與外墻裝飾材料的火災風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近日,海南省住建廳發(fā)布關于加強建筑保溫與外墻裝飾防火技術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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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防范建筑保溫與外墻裝飾材料的火災風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近日,海南省住建廳發(fā)布關于加強建筑保溫與外墻裝飾防火技術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jù)征求意見稿,海南將全面提高材料燃燒性能等級要求。一是2025年7月1日起,海南省行政區(qū)域內(nèi)所有新建、擴建、改建(含裝修、節(jié)能改造等)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和臨時建筑,全面禁止使用易燃、可燃建筑保溫與外墻裝飾材料。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要點規(guī)定情形的重要公共建筑以及高層住宅和其他建筑一律采用不燃建筑保溫與外墻裝飾材料。 在強化全鏈條管理方面,海南省將加強材料進場管控。嚴格落實材料見證取樣制度,施工單位應在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督下現(xiàn)場取樣,留存影像及書面記錄備查。建筑保溫與外墻裝飾材料進場后應對其燃燒性能指標進行復檢,檢測不合格的應做退場處理,嚴禁使用未經(jīng)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材料。 在強化驗收環(huán)節(jié)管理方面,海南省明確,建設單位組織驗收時,須核查保溫與外墻裝飾材料進場檢測資料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未按設計要求施工,使用易燃、可燃等燃燒性能不達標材料作為建筑保溫與外墻裝飾的,一律不得通過專項驗收。 海南省住建廳要求,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思想,高度重視保溫與外墻裝飾材料的監(jiān)管,加強監(jiān)管,壓實責任,督促各方嚴格履行保溫與外墻裝飾材料的生產(chǎn)、銷售、儲存、設計、施工等主體責任,消除火災風險隱患,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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